MBA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 > 333.第333章 天下至尊三百万,见帝也需尽低眉
    第333章 天下至尊三百万,见帝也需尽低眉

    鲲神王在太虚鲲族威信还是很高的。



    他一声令下,整个鲲族在北海的势力顿时发动起来。



    至少极乐之城公告栏上,明确粘贴上告示,邀请神霄圣子到绝望深渊做客。



    如此‘正大光明’的发帖邀请,自然避不开北海其他种族耳目,或者说鲲神王也没想避开。



    一时间整个北海,都因为鲲族对沈天的邀请而牵动起来。



    “鸿门宴,绝对是鸿门宴!”



    “整个北海谁不知道,太虚鲲族的少族长喜欢玉蹁跹,而玉蹁跹与神霄圣子不清不楚,太虚鲲族忽然邀请神霄圣子做客?呵呵,怕是要拿神霄圣子做菜吧!”



    “太虚鲲族这么嚣张的吗?据说神霄圣子可是龙族某位大人物的契约者,身份在黑龙岛上都很超然呢!”



    “太虚鲲族真敢对神霄圣子下手的话,黑龙岛和神霄圣地恐怕不会答应吧!”



    “这也说不准,我听说神霄圣子在北海抢先一步获得完整《鲲鹏法》,这对太虚鲲族来说是绝对的核心传承。”



    “为了《鲲鹏法》,鲲族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。”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整个北海都在因为沈天和鲲族的事情牵动,龙族自然也不会无动于衷。



    龙王殿中,黑龙王敖夜正盘膝而坐修行吐纳着。



    他手中捧着一枚龙源果,那是齐少玄送给他的,作为回礼他送了件准圣器给齐少玄。



    但在敖夜看来,这非常的值。



    因为若是能完美炼化这枚龙源果,敖夜即便无法冲击九品黑龙血脉,至少也能达到八品极限。



    到时候,他的实力将再度冲上一个全新层次。



    齐少玄这孩子的确懂事,本王将小乌托付给他没有错。



    当然,要是跟敖冰姑姑的眼光比起来,本王却又相形见绌了。



    前几日齐少玄和敖乌从混沌海域中出来,第一时间就联系敖夜,将龙源神树的事告诉他。



    当时,敖夜整条龙都是懵的。



    神霄圣子在龙源神树上搜刮几十枚果子,就连那枚无上果都被他收了?



    哦,我的老天爷。



    祖龙在上,这是个多么疯狂的消息?



    龙岛要是真能得到那些果子,不说多的,造就三四个九品黑龙血脉,几十个八品黑龙血脉轻而易举。



    届时只要发育一段时间,黑龙岛尖端实力将会暴涨数倍以上。



    要知道黑龙岛本就是北海的最强势力,再暴涨数倍,那是个什么概念?



    南疆凤凰神族,都得靠边站好不好?



    “哎,神霄圣子,我的小祖宗诶!您现在到底跑哪儿去了。”



    “快回来啊!本王都想死你啦!”



    敖夜捧着龙源果,小心翼翼地炼化吸收着里头的本源力量。



    他手中的这枚龙源果,是齐少玄摘取的,品质相比于敖乌手中那枚稍差些。



    因此,敖夜必须尽可能把每一分能量都利用到极致。



    而敖乌就不一样,他直接三下五除二把那枚高品质龙源果啃下肚子,然后服下龙岛特制进阶药剂睡大觉去。



    不出意外的话,估计这小子睡个十天半个月起来,就能成为万年来龙岛第二只九品黑龙。



    从小就疲懒撒娇的熊猫龙,抱上沈天大腿,莫名其妙走上龙生巅峰。



    简直,特娘的不讲道理!



    这也让敖夜对沈天的思念,愈发深刻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“报!”



    忽然,龙王殿外响起龙神卫的声音。



    一位身穿黑色铠甲,浑身散发天尊气息的强大龙神卫出现。



    他朝敖夜躬身:“禀告龙王,极乐之城传来消息,太虚鲲族对神霄圣子发出了邀请。”



    “他们发出虚鲲令邀请神霄圣子进入绝望深渊做客,已经公之于众。”



    鲲族?



    他们来凑什么热闹?



    敖夜眉头微皱,略一思忖便了然。



    沈天等人在混沌海域得到《鲲鹏法》,敖夜也知道。



    甚至他的乖儿子敖乌也参悟到部分《鲲鹏法》奥义,因此收获颇大。



    但不管怎么说,《鲲鹏法》毕竟是鲲鹏一族的本源古法,而太虚鲲族是鲲鹏的直系血脉之一。



    如今完整鲲鹏法出世,鲲族是绝对不可能放手的,这是命根子!



    敖夜翻掌将龙源果收起,眼中似有星辰大海浮沉:“不过直接邀请神霄圣子入绝望深渊,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



    “难道时隔千年,昆虚那小子又想跟神霄圣主打一架,比比高低?”



    敖夜倒是不担心太虚鲲族对沈天下死手,因为他知道昆虚这小子虽然年轻,但不傻。



    沈天身份超然,要是真出什么意外,即便鲲族也承担不起后果。



    但鲲族毕竟骄傲,万一脑子发热把沈天软禁起来威逼,那他这个龙王怎么跟敖冰姑姑和神霄圣主交代?



    “鲲族,这个鲲族啊,还真是不让本王省心!”



    敖夜叹了口气,整个身躯刹那间化作一条万丈黑龙呼啸而起。是的,他要提前去鲲族见见鲲神王,跟这货通通气,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。



    毕竟神霄圣子的身份以及手中筹码,对龙族而言实在太重要。



    即便敖夜身为黑龙王,五域权势地位最高的存在之一,也不得不给这位便宜‘姑父’擦屁股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与此同时,神霄圣地的圣主峰上。



    神霄圣主通体笼罩在雷霆仙光中,看起来依旧尊贵而威严。



    在他手中,捧着一本以不知名兽皮编制而成的古书,封面上是九个玄妙莫测的古篆文字。



    《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》!



    这是神霄圣主年轻时在某处太古大墓中获得的古书,乃是某位大帝的陪葬物。



    上面记载着许多太古时期,绝代天骄的传奇事迹。



    这些事迹,简直匪夷所思。



    何为太古?



    万年之前为上古,十万年前为太古,百万年前为荒古。



    荒古纪元早已不可查,甚至连太古之前的大多数传奇,也早已在五域失传。



    这本《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》中记载的人物传记,纵使是天纵奇才如神霄圣主,也不得不震撼。



    这本古籍中,记载着一百零八位太古时期的气运之子。



    他们几乎每一个都天生异象、头角峥嵘,自出生之日起便牵动八荒六合关注。



    有的天生重瞳,可看穿虚妄,少而有圣人之相。



    有的捧太虚古镜出世,先天掌控虚空之法,被誉为虚空之子。



    有的母亲踩雷泽巨兽脚印而孕,出世之日神霄雷霆弥漫九万里,宛如朝圣。



    还有的出世之日,龙凤呈祥,麒麟送玉,方圆万里妖兽皆俯首朝拜,宛如迎接妖帝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而这些气运之子的成长之路,也都无愧于他们出世时的异象。



    对他们而言,所谓‘师门长辈’‘前辈天骄’如同昨日黄花般,轻易便被超越。



    他们前往秘境寻宝,其他人呕心沥血费尽心思都找不到的宝物,跟哈巴狗似的自己凑上来。



    他们修炼某种残缺的、危险的、鸡肋的太古秘法,结果不但不走火入魔,反而能开辟出新的至尊道。



    甚至就连被强敌追杀坠落禁地,他们都能获得新的机缘,然后实力大增报仇雪恨。



    这108位气运之子,简直就是‘不讲道理’的代名词。



    而更不讲道理的是,这108位气运之子竟然汇聚在某一个时代出世。



    那个时代距离现在49万年,据说是荒古纪元后的百万年间,最辉煌绝世时代。



    108位旷世天骄并齐,镇压五域八荒,甚至主动出征域外,造就出前所未有的辉煌势力。



    是的,那个势力的名字——天庭!



    这些天骄中有人有妖,有半人半妖,但都才情惊世。



    据说这本《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》,就是这108位无上天骄中其中一位所著。



    至于为何这位天骄明明气运惊天,却给自己生平传记取这样的名称,原因其实也很简单。



    因为这108位气运之子的生平和战力,都在某位禁忌的存在面前黯然失色。



    那位禁忌存在只在这本书末尾提到只言片语,具体事例没有任何描述,或者说没被留下。



    因为这部古书的后半部分,直接被撕去了。



    仿佛后半部分所记录的事迹太过惊世,不容流传于后世般。



    神霄圣主只知道那位禁忌存在,被这本书的作者尊称为天帝,无上尊崇。



    关于这位天帝的描述,古籍上只记录着一句话:天下至尊三百万,见帝也需尽低眉!



    霸气,侧漏!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“呼,恨不得重生太古,与那位禁忌存在一见。”



    神霄圣主体表雷霆仙光轻轻荡漾,饶是这本古籍已经被他翻阅无数次,可每次再看时依旧热血沸腾。



    单单是那108尊气运之子的传奇,已然惊世无双。



    难以想象能让他们都折服的那位天帝,究竟有着怎么样的才情。



    也不知道天儿的气运与那108位至尊比起来,孰强孰弱。



    翻阅着古籍,神霄圣主心中忽然升起这个念头。



    “不过根据古籍记载,49万年前五域似乎引来一场不可描述的滔天大劫,那位天帝与108尊至尊都是应劫之人。”



    “万年前域外邪灵入侵五域,人族、妖族也纷纷诞生出旷世天骄,连荒石帝君都应劫出世。”



    神霄圣主体表仙光轻轻波动:“如今五域各大圣地纷纷出龙。”



    “莫非,这天下又要乱了。”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就在神霄圣主心中思绪万千时,他怀中的圣主令忽然轻轻颤抖起来。



    “咦,是昆虚?这家伙找本座有何事?”

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