滁州城外的旷野上,积雪未消,冻土坚硬如铁。沈言身披三重铁甲,站在阵前,甲叶上的冰霜在阳光下泛着冷光,整个人如同一尊从九幽爬出来的战神,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威压。
这三重甲是他从官军将领身上剥下来的战利品——内甲是浸过桐油的皮甲,中甲是百炼精钢打造的鳞甲,外甲则是厚重的板式铁甲,加起来足有八十斤重。寻常士兵别说穿戴,连搬动都费力,可对天生神力的沈言来说,却如穿薄衫,丝毫不影响动作。
“反贼沈石在此!谁敢与我一战?”
他的声音透过甲胄传出,带着金属般的质感,在旷野上回荡。精神力如同无形的鼓点,敲击在顺天军每个人的心头,让本就狂热的士气再涨三分。
对面的官军阵脚微乱。领军的是滁州总兵,据说曾是边关悍将,麾下有三千精锐骑兵,是朝廷寄予厚望的“平叛利器”。可此刻,看着那个身披三重甲、单骑立阵前的身影,连久经沙场的老兵都觉得手心冒汗。
“贼首猖狂!”总兵身旁的裨将怒喝一声,提枪拍马冲出,“某来取你狗命!”
沈言冷笑一声,不闪不避,握紧了手中的重铁枪。这枪是他用缴获的马槊改的,枪杆碗口粗,枪头重达三十斤,寻常人根本舞不动,在他手里却如探囊取物。
两马相交,裨将的枪直刺沈言面门,枪风凌厉,显然有些武艺。可沈言只是微微侧身,重铁枪横扫而出,根本不接他的招。
“铛!”
两枪相交,裨将只觉一股巨力传来,手臂瞬间发麻,长枪脱手飞出,整个人被震得从马上翻落。还没等他爬起,沈言的重铁枪已经压了下来,枪尖抵住他的咽喉。
“饶……”
“死!”
沈言不等他说完,手腕用力,枪尖穿透皮肉,鲜血喷溅在冰冷的铁甲上,瞬间凝结成冰。
一招毙敌!
顺天军阵中爆发出震天的欢呼,官军则一片死寂。
总兵脸色铁青,知道遇到了硬茬。他原本打算凭借骑兵冲垮流民阵型,可现在看来,不先除掉那个重甲怪物,一切都是空谈。
“弓箭手!射!”
数百支箭如飞蝗般射向沈言,却被他身上的三重甲尽数弹开,连油皮都没擦破。
“冲锋!”沈言调转马头,重铁枪直指官军大阵,“随我杀!”
他一马当先,如同重型战车,朝着官军阵型撞去。顺天军的流民们被他的神勇点燃了最后的疯狂,嘶吼着跟在后面,用血肉之躯组成一道洪流。
官军的骑兵冲锋了。铁蹄踏地,烟尘滚滚,本应是摧枯拉朽的攻势,可在沈言面前却如同撞上了铜墙铁壁。
重铁枪横扫,三名骑兵连人带马被砸飞出去;马蹄翻飞,试图将他撞翻,却被他死死按住马头,硬生生掀翻在地;有骑兵绕到侧面偷袭,被他反手一枪刺穿胸膛,尸体挂在枪尖上,随着他的动作甩动,鲜血洒了一路。
“挡住他!挡住他!”总兵在阵后嘶吼,可他的命令在沈言面前如同废纸。那具三重甲仿佛刀枪不入,重铁枪每一次挥舞都意味着死亡,官军的阵型被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,顺天军的流民如同潮水般涌入。
这就是沈言摸索出的战法——勇战派。
他不需要复杂的阵法,不需要精妙的计谋,只需要自己冲到最前面,用绝对的力量和悍勇撕碎敌人的防线。流民们或许不懂配合,或许贪生怕死,但只要看到头领如战神般无人能挡,他们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冲。
就像此刻,沈言的重铁枪已经染满了鲜血,枪杆上凝结的血块冻成了暗红色,可他依旧冲杀不止。官军的士兵看到他就像看到了阎王,要么四散奔逃,要么跪地求饶,没人敢正面抗衡。
总兵看着自己的队伍如同溃堤的洪水,眼中充满了绝望。他拔出佩刀,想要亲自上阵,却被身边的亲兵死死拉住:“大人!不可!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啊!”
“撤!”
总兵终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,带着残部狼狈逃窜。旷野上,只留下遍地的尸体、战马的悲鸣,和顺天军震天的欢呼。
沈言勒住马,看着官军逃走的方向,没有追击。他身上的三重甲沾满了血污和泥土,呼吸有些粗重,八十斤的甲胄加上高强度的厮杀,即使是他也有些吃不消。
“头领威武!”
“顺天军威武!”
流民们围上来,眼神里充满了狂热的崇拜。在他们眼中,沈言就是神,是能带领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希望。
沈言没有理会这些欢呼,只是对柳丫道:“清点伤亡,收集粮草武器,半个时辰后拔营。”
他知道,官军不会善罢甘休。滁州总兵逃走后,一定会向朝廷求援,下一次来的,可能就是数万甚至十几万的大军。他们必须尽快离开,抢在官军合围前,打下下一座城池,找到足够的粮食。
这就是他的无解之局。
人口太多了。
经过滁州一战,顺天军裹挟的流民已经突破了二十万。二十张嘴,每天都要吞噬海量的粮食,光靠劫掠城池根本不够,必须一个接一个地打下去,像贪吃蛇一样,不断吞噬新的目标才能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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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丫递过来一块干粮,看着他被汗水浸湿的头发,低声道:“休息一下吧,你已经三天没合眼了。”
沈言接过干粮,塞进嘴里慢慢咀嚼。干粮是用发霉的糙米做的,带着一股怪味,可他吃得很香。在这乱世,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,哪还敢挑三拣四。
“后面的流民又增加了不少。”柳丫看着队伍末尾那些衣衫褴褛的身影,眉头紧锁,“大多是附近州县逃来的,说官府为了凑军饷,已经开始强征粮食,连种子都没给百姓留。”
沈言沉默。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——地里的粮食本就因为小冰河期减产,现在连种子都被抢走,明年只会更惨。流民只会越来越多,他的负担也会越来越重。
“没办法。”他咽下嘴里的干粮,声音沙哑,“只能往前走。下一个目标,扬州。”
扬州是江南重镇,富庶繁华,据说城里的盐商富可敌国,粮仓里的粮食能堆成山。只要打下扬州,至少能让二十万流民撑上一个月。
可他心里清楚,扬州不好打。那里不仅有重兵把守,还有坚固的城墙,更重要的是,江南是朝廷的财赋重地,绝不会轻易放弃。
果然,没等顺天军抵达扬州,朝廷的大军就到了。
领军的是兵部尚书亲自挂帅,麾下有十万精兵,还有不少从边关调回来的悍将,阵容鼎盛,号称“必胜之师”。
两军在扬州城外的平原上对峙。一边是二十万乌合之众,衣衫褴褛,武器简陋;一边是十万精锐,甲胄鲜明,旌旗蔽日。任谁看,都是官军稳操胜券。
“反贼沈石,还不束手就擒!”兵部尚书在阵前喊话,声音透过扩音的铜喇叭传出,“朝廷有好生之德,若你肯解散乱民,自缚请罪,本官可保你不死!”
沈言没兴趣跟他废话,只是披上三重甲,握紧重铁枪,再次单骑出阵。
“废话少说,要么战,要么滚!”
他的精神力全力爆发,那股无形的威压笼罩全场,连官军的战马都变得焦躁不安。二十万流民虽然害怕官军的阵仗,却在他的气势鼓舞下,慢慢稳住了阵脚。
“狂妄!”兵部尚书怒喝,“给我拿下他!”
五名边关悍将同时冲出,都是久经沙场的好手,骑着高头大马,手持精钢兵器,呈五面包围之势,攻向沈言。
这一次,沈言没有硬拼,而是利用马速和灵活性,在五人之间穿梭。三重甲提供的防护让他无所顾忌,重铁枪时而横扫,时而直刺,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逼退敌人。
“铛!铛!铛!”
金属碰撞声不绝于耳,火花四溅。五名悍将轮番攻击,却始终奈何不了他。沈言的力量太大了,甲胄太坚固了,加上他前世的战斗本能,总能提前预判他们的招式,以最省力的方式化解攻势。
僵持了一炷香的时间,沈言抓住一个破绽,重铁枪如同毒蛇出洞,刺穿了一名悍将的护心镜。那悍将惨叫一声,坠马而亡。
剩下四人见状,攻势一滞。就在这一瞬间,沈言猛地加速,重铁枪横扫,将左侧的悍将连人带枪扫飞,又回身一枪,挑飞了右侧的敌将。
眨眼间,五去其三!
剩下两人吓得魂飞魄散,哪里还敢再战,拨转马头就逃。
“哪里走!”
沈言岂能放过,拍马追击,重铁枪脱手飞出,如同标枪般穿透了最后一名悍将的后心。
单骑冲阵,连杀四将!
这一次,不仅是顺天军,连官军都被吓得目瞪口呆。那可是边关悍将啊,竟然被一个反贼像砍瓜切菜一样杀了?
“杀!”
沈言捡起地上的长枪,调转马头,朝着官军大阵冲去。
二十万流民如同被点燃的火药桶,瞬间爆发,嘶吼着跟在他身后,朝着官军发起了决死冲锋。
兵部尚书脸色惨白,他怎么也想不通,自己十万精锐,竟然会被一个反贼和一群流民吓破胆。可他知道,大势已去——主将被杀,士气崩溃,这仗根本没法打了。
“撤!快撤!”
官军的阵型开始溃散,士兵们争先恐后地往后跑,连武器都扔了一地。沈言带着流民们掩杀过去,砍瓜切菜般收割着溃兵的生命。
夕阳西下时,战斗结束了。官军死伤惨重,十万精锐逃回去的不足三成,兵部尚书也在混乱中被流矢射中,死在了逃亡的路上。
顺天军再次胜利了,可代价是伤亡超过五万。旷野上,尸体堆积如山,血流成河,连结冰的河面都被染红了。
沈言站在尸堆上,摘下头盔,露出被汗水浸透的头发。三重甲上的血已经凝固,变成了暗褐色,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。
他赢了,却没有丝毫喜悦。
二十万流民,现在只剩下十五万。可他知道,用不了多久,又会有新的流民加入,填补空缺,然后继续跟着他,像蝗虫一样,去劫掠下一个地方。
朝廷末年,军队确实腐朽不堪,将领大多贪生怕死,士兵缺乏训练,装备也不如从前。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朝廷毕竟还有根基,还有源源不断的兵源和粮草,总能组织起新的军队。
而他,却像在走钢丝,每一次胜利都伴随着巨大的伤亡,每一次劫掠都在透支未来的生存空间。
力挽狂澜?
沈言觉得可笑。别说是官军里的能人,就算是他自己,也无法力挽狂澜。这乱世的根源,是小冰河期的天灾,是朝廷的腐朽,是百姓的绝望,不是靠一两个人就能改变的。
他能做的,只是带着这十五万流民,继续往前冲,继续抢粮食,继续活下去。
“拔营。”他再次下达命令,声音里充满了疲惫,“去扬州。”
重铁枪拄在地上,支撑着他沉重的身体。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,将那具三重甲染成了金色,却照不进他眼底的疲惫与茫然。
他是流民眼中的战神,是官军眼中的恶魔,是这末路王朝的催命符。可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不过是被这无解之局裹挟的囚徒,只能在杀戮与劫掠的循环中,一步步走向未知的终点。
扬州城的轮廓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,那里有粮食,有财富,也有新的死亡和杀戮在等待着他们。
沈言深吸一口气,迈开脚步,朝着那座繁华而绝望的城池走去。三重甲的甲叶摩擦,发出“咔哒”的声响,像是在为这无休止的循环,奏响又一个沉重的音符。